2002年5月
   
  遊行集會不是罪.擾民惡法不可取
 

學聯於五月十日到西區裁判署聲援提堂之學聯財務秘書盧偉明。(9-5-2002)五月九日,學聯代表會主席馮家強、學聯財務秘書盧偉明及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分別被警察拘捕,罪名是於今年二月十日協助或組織舉行未經申請集結,並正式被落案起訴,並獲准各以五百元保釋,排期於九月審訊。學聯認為,遊行集會是作為公民應有的權利,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多元的聲音是必須得到法律保障。可是,九七回歸後,特區政府漠視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以一個完全沒有認受性、公信力、民意基礎的臨立會還原惡法,將「知會」還原為「申請」。學聯嚴正要求特區政府尊重市民言論自由及廢除「公安惡法」。 (學聯聲明全文)

(轉載:城大學生會聲明中大學生會聲明嶺大學生會聲明樹仁學生會聲明科大學生會聲明港大學生會聲明聯合學生會聲明理大學生會國中社部委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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