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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002)五月九日,學聯代表會主席馮家強、學聯財務秘書盧偉明及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分別被警察拘捕,罪名是於今年二月十日協助或組織舉行未經申請集結,並正式被落案起訴,並獲准各以五百元保釋,排期於九月審訊。學聯認為,遊行集會是作為公民應有的權利,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多元的聲音是必須得到法律保障。可是,九七回歸後,特區政府漠視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以一個完全沒有認受性、公信力、民意基礎的臨立會還原惡法,將「知會」還原為「申請」。學聯嚴正要求特區政府尊重市民言論自由及廢除「公安惡法」。
(學聯聲明全文)
(轉載:城大學生會聲明、中大學生會聲明、嶺大學生會聲明、樹仁學生會聲明、科大學生會聲明、港大學生會聲明、聯合學生會聲明、理大學生會國中社部委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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