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4日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6月29日特別會議
「『財富』全球論壇的保安安排及
警方在示威及集會期間維持公共秩序的策略」
之意見書

 


1.財富論壇不是個別事件
2.財富論壇中警方過分的事前保安
3.財富論壇當日施加的無理限制
4.警方政治打壓及暴力對待和平請願人士
5.政府應受人民制約

1. 財富論壇不是個別事件

  是次聽證會所討論的是圍繞本年五月八日財富論壇警方的處理示威人士的手法問題,但我們必須指出,公眾或立法會絕不可以將財富論壇事件視作單獨個案處理。自九七年主權移交至今,特區政府收緊香港言論和集會空間的企圖已昭然若揭。

  主權移交以後,特區政府先透過全無民意基礎的「臨時立法會」草草還原壓制市民集會自由的公安惡法,令所有遊行和集會都必先經過政府審查,並可能隨時遭警察以「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空泛至極的所謂理由禁止,此舉早已令市民的表達意見自由遭受嚴重的侵害。

  直至近年,特區政府更毫不掩飾,利用公安惡法、警察條例、簡易治罪條例等賦予警察無限大的權力,不斷阻止、恐嚇表達意見的市民。去年四月二十日學聯舉行反分科收費遊行後,多名參與遊行的同學不約而同地被警察截停無理查身分證;六月二十五日學聯舉行悼念人大釋法一周年遊行時,警察無理阻截遊行隊伍,使遊行人士被迫滯留於終審法院而不能前往最終目的地政府總部;六月二十六日警察使用卑劣的技倆,並以胡椒噴霧和暴力將和平靜坐的人士趕出政府總部;及後,特區政府更秋後算帳,拘捕曾參與反分科收費遊行和悼念人大釋法遊行的示威者。政府高層官員形容這些無理行為為「明智之舉」,警察高層表示他們是在用「最低武力」,先抹黑請願人士,再將所謂「平衡公眾利益」掛在嘴邊,實則消滅公眾異見聲音,把鎮壓行動合理化。

  今年,特區政府更進一步,盡用法例賦予政府的過大權力,打壓異見聲音,包括貨櫃車司機、法輪功學員、爭取居港權人士等。政府解釋這些打壓行為的論調亦逐漸變為「依法辦事」,與內地鎮壓異見聲音的辯解不遑多讓。曾蔭培接受報章專訪時表示,今後警察處理遊行示威時將更「果斷」、「明快」,意味著政府將不惜一切,利用警察將異見聲音消滅。

  正如曾蔭培所說,今年五月八日的財富論壇事件,便是特區政府「果斷」、「明快」的鎮壓行動的第一炮。

2. 財富論壇中警方過份的事前保安

  首先,論壇於香港會展中心新翼舉行,而警方在論壇舉行前所設的「示威區」卻在遠離舉行地點的會展舊翼對面的消防局。表達意見乃基本人權,所以市民應可在公眾地方向任何人士表達意見,而在沒有傷害別人的前題下,示威是不應被妨礙或阻止的。但警方以「保安」為藉口,竟要「管理」示威者,設立了示威區。而這遠離的示威區,令示威的民眾無法向論壇的參與者表達意見,這樣的「管理」阻礙了示威民眾表達論壇中的權貴不願聽到的訴求。

  而且警方不單管制示威的地點,更限制示威人士的數目在二十人之內。這數目竟然比不合理的《公安條例》更苛刻。警方這些措施都是言論空間收窄的具體表現,我們反對以任何形式壓制言論自由。眾所周知,每次衝突都是由於警方的過份管制和主動挑釁所引起,但警方卻每每為示威者胡亂套上阻差辦工、襲警等罪名,並加以拘捕和起訴,惡人先告狀,一再抹黑和平請願人士。

  警方除了壓制市民遊行示威的權利外,也作出多個擾民的安排,包括過多的封路管制及竟然因有權貴駛經校舍而要求中學提早下課,警方擔心普羅大眾的不便,還是權貴的道路不夠完全暢通?警方似乎過份保護個別人士,而對維護市民利益、權利嚴重忽略。我們認為警方應以保障市民利益為大前題,不應作出無理的安排。

  葉劉淑儀承認有入境的黑名單,更阻止了大約十五名的法輪功海外學員入境或予以無理拘留,政府不應對出入境人士進行政治審查。

3. 財富論壇當日施加的無理限制

  限制遊行人數、在會場遠處設立示威區已是壓制巿民表達意見的手段,更甚的是,在財富論壇當日,當請願的巿民於灣仔家計會門外集合時,警方竟然用幾重鐵馬、過百警力,把示威人士重重禁錮,阻止示威遊行活動的進行,可見特區政府之前對示威區及遊行人數作出的限制只是序幕,根本是存心把市民的言論空間全收於當權者手中,亦見警方濫用權力。

  另外,示威物品乃私人財產,警方把請願人士的假棺材奪去,藉詞防止他們焚燒棺材,更聲稱假棺材為「高危物品」,但卻無實質証據,這些無理的假設與行動實與土匪無異。請問特區政府是否因為棺材不吉利,故此設法不讓江澤民看見呢?再者,警方不但把示威區遠設於會場之外,更隨意封路、限制遊行路線,使希望於示威區示威的人士因為警方的多番阻撓而喪失基本權利,這些都是警方權力過大之鐵証。

4. 警方政治打壓及暴力對待和平請願人士

  更可惡的,是警方使用暴力拘捕巿民。警方以支聯會宣傳車生z、有加建物為由,強行將之拖走。如果車身生z,只要車主自行驗車便行,何須動用如斯警力並要即時拖走?這是生z之因還是打壓異己以討好江澤民之由?根本這就是政治打壓,而非一般的車輛扣查。當兩名支聯會義工和一名巿民與警方理論時,警方竟可強行將一名巿民拘捕,予以毒打,亦以鎖喉、插鼻等暴力對付兩名支聯會義工,而該名巿民更要送院驗傷。如此橫蠻無理的行為早已遭到社會非議,但特區政府竟仍矢口說這是使用「最低武力」的果斷行動。特區政府打壓巿民、警方濫用權力不用受到任何制裁,相反該名巿民及支聯會義工卻受盡無理對待及被控以罪名,政府實在無恥之極。

  警方的濫權實令人側目,在未有任何檢控之時,上述那位巿民已被視為重犯對待。警方二十四小時輪流由多名警員作出監視,連睡覺如廁時亦不例外,完全無視該位市民的私隱及權利。該位市民本應享有與外界聯絡的權利,但於電台發言時便突然遭到警方干預,斷絕他與外界的任何接觸,連與親人接觸也不能,試問未被檢控的巿民是犯了何等罪名,要被斷絕與任何人接觸?即使他們在警署及醫院時亦有與外界聯絡,並無被警方阻止,試問警方前後不同的處理方法是否有雙重標準?

5. 政府應受人民制約

  由此可見,特區政府在五月八日前的部署及當日的行動,與我們理解政府處理示威請願的合理方式相去甚遠。首先,政府應為請願人士提供協助,令他們能順利地向其目標表達意見,可是當日警方提供的不是協助,而是阻礙。警方的一切行動,應以保障公民權利為依歸,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是絕對不容剝奪的。第二,警方對請願人士所作出的限制,必須以符合民主精神之法定方式製訂,反觀現時的特區政府,根本毫無民意基礎,公安惡法之所以得以還原也是因為現時的政府並不民主所致。另外,警方的一切安排,亦應與市民協商,不能肆意更改。

  其實,除了財富論壇當日外,近日亦有多個警方不合理地限制示威活動的例子。學聯在本年六月三日舉行的「薪火相傳」遊行,便遇到警方的無理限制。當同學在到達中聯辦門外時,警方以「防止示威者破壞玻璃幕牆」為由,將示威區設置在遠離中聯辦大門的位置,且在大門劃出非常大的範圍作為禁區,不許任何人進入。然而那堮琤賑O一公眾地方,任何人也有權進入。另外,警方亦不准示威者在鐵閘上綁上黃絲帶,壓制市民表達意見的空間。

  還有就是在綠色和平成員封鎖雀巢廠房行動中,警方待雀巢公司宣佈不會與請願人士對話後,立即採取行動,拘捕兩名請願人士。該兩名請願人士於被捕時並未反抗或使用武力,卻被警方控以「阻差辦公」的罪名,而且審訊正在不斷拖延中。

  回歸以來,政府對不同意見的表達空間不斷收窄,如還原公安惡法,設政治審查制度,多次運用有關惡法妨礙民間團體請願(如爭取居港權人士、貨櫃車司機等),並有選擇性地拘捕示威人士;針對法輪功,以言詞加以抹黑,定性它為邪教,更多次留難學員入境請願;其他還有在《社團條例》、《職工會條例》中加入了限制社團與海外連結等條文、以取消稅務寬減恐嚇曾批評政府的慈善團體之類。

  我們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人民不能問責政府,故不重視我們應有之權利。特首是由八百人選出來,立法會則有功能組別、選委會等小圈子產生的議員,更有分組點票、限制議員提案權等怪胎,市民的權利根本無從保障,政府的施政亦無人可以制衡。而現有的法例賦予警方過大的權力,而不用向市民負責的高官則縱容前線警員濫用權力,甚至利用它們作為打壓異己的工具。這些都是不民主的政府所致的。

  我們要求政府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停止各種打壓的行為;立即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以達致政府民主產生。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發言人:馮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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