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8日
  6.25人大釋法一周年遊行及6.26胡椒噴霧事件
流程
 

 

6月25日
11:00am 部分常委/同學抵達入境處總部視察場地。
1:00pm 警民關係主任張靜與同學商討路線及表示是次遊行「未經批准」,因此不能到政府總部。
2:30pm 灣仔入境大樓對出空地集合,及後改為中環廣場對出空地。
3:00pm 遊行隊伍正式出發﹝約一千二百人﹞經軒尼斯道、金鐘道、雪廠街到政府總部。
4:00pm 警方於終審法院門外架起鐵馬,阻止學生及遊行人士到政府總部。
4:15pm 遊行人士要求警方就其阻撓的行為作出解釋,警方稱由於遊行團體未有合法地於七日前「知會」警方,故拒絕遊行隊伍到達政府總部。
遊行人士指警方的理據有違市民應有的公民及政治權利,指出所述與事實不符,故決定繼續於終審法院門外集合,宣讀聲明、討論、唱歌及喊口號。
6:15pm 遊行結束,部分遊行參加者自發靜坐行動。
6:30pm 學生遊行人士舉辦「濫用警權、握殺遊行示威權利記者招待會」。
並決定通宵靜坐至翌日晚上七時落實子女居港權家長會舉行的燭光晚會為止。
記者招待會流程:
7:50pm 警方無故拆去掛在鐵馬上的橫額,並強烈要求遊行人士於十分鐘內移去終審法院正門外的黑色大橫額,理由是避免阻礙終審法院職員翌日﹝即廿六日﹞上班。
7:55pm  經過同學與警方商討後,中區總警司范能思﹝M. H. Francis﹞答應把移走橫額的期限延至明早七時,同學亦承諾於七時前移走橫額並清理場地。
8:00pm 學聯十多名同學與落實子女居港權家長會各家長和其他到場聲援市民決定繼續靜坐至凌晨。
 
6月26日
3:00am 因突然下雨,原本留在終審法院門外的靜坐人士打算轉移到政府總部西翼的有蓋空地避雨。
有數名參與者進入政府總部期間,警方拉上大閘,後來又容許十數名參與者內進避雨。惟之後為數約三、四十名的參與者卻被拒諸於大閘外,自此,警方一直有人攔著大閘。
3:00am 閘內的參與者在政府總部西翼的有蓋空地安頓及休息。
4:00am 當中數名學生則與閘外的參與者一起與警方理論。
參與者要求警方容許閘外人士入內避雨及休息,警方則表示政府總部非公眾地方,甚至要求閘內參與者離開。
參與者認為政府總部普通市民也可隨便出入,是公眾地方,加上市民是要求有容身之所避雨,故質疑警方無理阻撓市民進入閘內。
及後,警方說要詢問上頭意見,後來有一名自稱「陳警署」的警長表示他們有「禁制令」可要求我們離開政府總部。
參加者要求警方出示禁制令,惟警方不予理會。
參加者聽聞有更高級的警員出來,於是走向請願區的鐵馬附近查問,卻遇到一名警員提出因我們沒有代表,導致「一人一句」,又未有「組織好問題」,說不能協助我們傳達提問,對於「以什麼理據不讓我們逗留」的問題一直沒有回應。
期間有參與者表示想去洗手間,但警方絲毫沒有反應,後來則表示政府總部場內沒有洗手間。
導致部份參與者不滿,自行於場內找尋。警方進行干涉,並在各參與者返回有蓋空地後加置鐵馬圍欄。有一名女同學表示因需要去洗手間而離開政府總部,後來沒有再回來。
4:30am 有警員表示因留在政府總部內的一市民所坐著的地方會影響車輛出入,故要求場內市民移到警方安排的「請願區」。
在此之前,市民並不是因「請願」而要求進入示威區。參與者經過商討後,先認為當時並沒有確切必要離開原地,原由是:一.當時只是四時多,還未有車輛出入;二.「請願區」的地皮仍然濕滑,不適合一眾人等坐下。
當時的決定是:若警方許可閘外的市民進入警方的請願區,則在有蓋空地內逗留的市民亦承諾會聽從警方的安排進入示威區。警方初表示要待政府總部內的市民進入請願區後再作考慮,後表示會將建議轉達上級。

一段時間後 有一名李姓警員走出來,卻表示對於以上參與者的建議不予回答。
政府總部內的參與者衡量情況,認為警方既不准閘外參與者入,內堅守留在馬路則不免與警造成衝突。為了表達市民可自由到政府總部集會的權利及繼續爭取要求警方容許閘外參與者入內參與靜坐,總部內的參與者皆認為可接受無條件移入請願區。
5:45am 閘外警方開始增多,閘內的警員再加鐵馬圍著總部內的參與者。
6:15am 政府總部內的參與者認同開始收拾及清理場地,準備應警方早前的要求移至請願區。
6:30am 總部內約二十多名參與者開始移至請願區。
此時,警方隨即形神戒備守著通往請願區的路口,並以大聲公宣佈總部內的參與者需要離開政府總部。
同學與市民隨即與警方理論,質疑警方出爾反爾,違背承諾的做法。
警方卻回應指因場內二十多名參與者是非法集會,故認為參與者需離開。有市民回應指未過五十人不算非法集會,警方並沒有交代清楚為何總部內的一班人是非法集會。
6:40am 正當參與者仍在與警方理論的時候,警察突然從鐵馬後湧出,並以雙手將有男有女的參與者推開,以推到總部門外。
情況開始混亂,大家不斷互相呼喊提醒要克制,不要反抗的同時,亦被警方一步步的推後。此時,警方卻突然使出胡椒噴霧,讓情況更加混亂,有市民因走避不及中招。
警方動用大批警將總部內的市民驅散至閘外。
期間有一名閘外的參與者見如此情況,意圖攀過鐵欄但遭警方阻止。
參與者全部被趕至門外,而警方仍要將參與者趕至總部門口右邊。
(抬人時,沒有女警)
在行人路上,且派警員站在行人路上將參與者包圍。
7:00am 有參與者表示不適要求送院,其他人則宣佈散去。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

相關文件:
學聯聲明
警方歪曲事實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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