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聲明
  集會自由—不容踐踏
 
  警方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上午,以非法集會及協助非法集會為理由,拘捕了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代表會主席馮家強及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

  跟據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集會自由是法律所賦予的。是次拘捕行動反映出公安惡法導致的嚴重後果,令警權過大,在法治社會公然踐踏人權和藐視法律的行為。

  我們對警方是次行動深表憤怒和遺憾,現強烈要求警方立即釋放二人。本會在此聲明:香港市民應享有集會自由,這是不容踐踏。我們絕不向勢力低頭。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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