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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解釋《基本法》否決香港人於2007年及2008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這個決定除了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原則外,更嚴重違反港人意願,與民意為敵。因此,本會認為有必要透過公投等全民表決的方式,展示港人對07年及08年進行雙普選的真正意願。
推動民主公投 面對真正民意
香港人對民主的訴求日趨強烈是不爭的事實,可惜,人大常委會在沒有廣泛諮詢下,粗暴踐踏民意,透過釋法程序否決雙普選。面對極權政府橫蠻無理的決定,港人無奈啞忍。
要建立真正民主制度,必須先尊重民意,公投本身並無法律約束力,只是一個全港性的民意調查,是反映民意的最佳途徑,更是直接民主的體現,根本不足為懼。但特區政府不斷透過言論指公投違反《基本法》,又指公投不切實際。此等抹黑歪論顯示了特區政府面對民意時表現心虛,更強行維護不民主的尊制政權,否定民主的存在價值。
當日政府斷言聲稱已就普選問題作出廣泛諮詢,亦有港區人大代表厚顏無恥地表示自己是港人的民意代表並向中央反映意見。因此我們更應該推動民間公投,讓公投成為政府及泛保皇派的照妖鏡,揭開其假諮詢的真面目。
從民意基礎上建立真民主
在西方民主國家,由民主政制所產生的執政者在施政時仍有可能背離民意,因此透過公投決定關乎整體民眾利益的事項甚為普遍,民主公投正可以視作為代議政制的補充。香港現時沒有民主政制,經過《基本法》二十三條及政制改革的歷程,可見特區政府完全漠視民意,歸根究底是因為現時特區政府並非透過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所產生,完全缺乏民意基礎。為了令其施政充份向市民負責,實更應該利用民主公投作最廣泛、最直接的民意諮詢,公投本身存在著最高的代表性及公民參與性,特區政府必須尊重。
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後,普選無期,香港的民主進程停滯不前,公投正可讓全民參與政制改革,令民主火車頭得以突破關卡,再度進發。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發言人:余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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