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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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就第二次代表會常務會議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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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於第四十八屆第二次代表會常務會議(下稱二代)上提請大會確認陳潤芝同學為社運資源中心管理委員會學生代表,惟大會決議對該項動議不作處理,本會就此事特作以下公告: (一) 於二代會議上,部分會眾因浸大學生會提交的文件有矛盾為由,就陳潤芝同學能否合法代表浸大學生會提出質疑。本會就會前未有充分了解陳潤芝同學的情況,導致浸大學生會學生代表未能被確認,以及引起浸大學生會不滿,謹此致歉。 (二) 就會章中有關確認社運資源中心管理委員會學生代表部分,本會將交由修章委員會研究。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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