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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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血汗、無污染、無壟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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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電腦業發展迅速,電腦產品已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懂得使用電腦更成為大學學習的基本。電子業是高科技、高技術及專業的行業,2005年全球三大電腦品牌(Dell、HP、IBM)的總營業額超過2000億美元,但天文數字的利潤只屬於電腦品牌,而且往往是建基於對發展中國家的工人和環境的剝削之上。電腦品牌為將利潤極大化,只將高增值的部份保留,而將低增值的部份外判到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的外判廠商為了競爭品牌公司的訂單,拼命壓低成本,令工人只得到極低的工資。同時, 為了降低成本,必然漠視生產時對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軟件方面,品牌軟件商如微軟用其接近壟斷的力量與硬件品牌商捆綁銷售,造成進一步的壟斷。 嚴重剝削工人 在勞工方面,席卷全球的音響器材i-Pod的生產商:台灣鴻海集團、位於深圳龍華的富士康工業園,最近被英國鏡報揭發懷疑該廠為「血汗工場」(註1),有剝削工人的情況,工人每天需要站立12小時,曾發生一個月超過80小時加班,工資才只有大約1000元人民幣,而且工人更要接受不人道的管理手法。(註2)報導刊登後,隨即引起全球消費者的強烈關注,有報導指富士康甚至有可能失去蘋果電腦的生產資格。可見,生產消費品的工人的權益已是全世界消費者十分關注的重點。 2003年,英國民間團體Cafod到珠三角洲為電腦品牌生產的工廠調查,發現工人工作條件惡劣,更嚴重違反中國勞動法。在東莞超過六成工人是年輕的女性,部份工人只獲大約300元人民幣工資;旺季時,每天加班至15至16小時,甚至通宵工作,整整一個月沒有假期,才得到430元人民幣(當時東莞最低工資標準為450元人民幣,每天8小時工作)。而且,工廠住宿條件惡劣,15至20人一間房,非常濟迫。而調查更發現,這些電腦更可謂染滿工人鮮血,工廠的環境非常危險。在一系列的生產程序中,工人經常暴露在有毒的化學物品、金屬粉塵和噪音下。組裝部的工人每天要站立11小時,檢驗液晶體顯示器的工人也要每天11個小時對著不停閃動的螢幕工作,工人視力、聽覺都出現問題,而且所有工廠也沒有為工人提供任何職業安全培訓。我們要求電腦品牌負起對工人的責任,嚴格監管其生產商遵守生產地的勞工法例,維護工人合法權益,保障工人安全。(註3) 有毒物資污染環境 此外,有毒電子產品不單對生產的工人、當地居民、也會對消費者的身體有害,對環境的污染更是非常嚴重的。由於電子產品的生產商並沒有落實他們的責任,停止在其產品中停止使用有毒物質及回收其廢棄產品,導致全球每年產生了約有2000至5000萬噸的有毒電子廢物,而當中大部份被運到第三世界國家(如中國)丟棄。由於這些廢棄電子產品含有不少重金屬,如鉛、鎘、汞和鉻,還有其他的化學物質,例如溴化阻燃劑和PVC,它們的毒性都是非常可怕,並為環境帶來嚴重的污染問題,危及當地居民安全。我們要求電腦品牌應負上自己的環境責任,盡快停止使用有毒物質並回收它們的電子垃圾。(註4) 軟件壟斷 在軟件業方面,大型軟件制造商經常濫用自已的市場優勢,這舉令雙方在不公平的前提下競爭。如微軟在約十年前將Internet Explorer 強制梱綁於自家的視窗作業系統,濫用自已在作業系統(Operating System)市場佔有率的優勢,令自家的應用程式 (Application Software)Internet Explorer 相對於其他瀏覽器如Netscape Navigator 處於優勢,造成不公平的競爭。而美國司法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亦確認微軟的捆綁銷售有違公平競爭。(註5)而歐盟亦為另一案件裁定微軟的捆綁銷售違法,勒令微軟提供沒有Windows Media Player 的視窗作業系統,歐盟每日對微軟作出巨額罰款直至微軟提供足夠的資訊予同業作公平競爭。(註6)我們相信任何企業皆不可濫用一己的市場力量,政府和社會皆有責任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構成公平的競爭環境,有靠開放和資訊交換標準,法例亦應禁止任何無理的強制捆綁銷售。 電腦品牌及大學必須負上社會責任 社會要求企業負上社會責任已是世界大趨勢,企業必須對為其生產的工人及環境負責。而大學作為追求理想、培育社會楝樑的搖籃,更應擔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社會的良知。作為大學生,我們希望每天用以學習的電腦是染滿工人血汗、染污環境、製造壟斷的產品。因此,我們要求各大專院校引進承擔社會責任,並把"企業社會責任" 加進電腦採的購政策內,只接受附合企業社會責任的電腦品牌進入校園。 我們要求香港各大專院校:
發起團體: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 註1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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