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學院(下稱本院)自二零零四年取得自我評審資格後,一直「奮力精進,自強不息」,不論在課程質素、學術水平、教學成效、學術研究和發展、管理架構、以及畢業生的質素和水平都有顯著成果而且持續發展迅速。縱然本院十二年來默默耕耘,對香港教育作出承擔,即使面對教資會大幅削資、申請撥款開辦研究生學位被拒、政府開放教育市場以及與其他大學合併的壓力等不利因素,我們仍然維持著一貫的大學水平及堅守1992年「第五號報告第5.8段:『師資訓練大學』」中成立香港教育學院的目的和理念。隨著私立大學的出現,本會擔心缺乏「大學」名銜的香港教育學院競爭力會比其他公立大學遜色,進一步打擊教院收生及未來發展。
而鑑於過往政府多次高調指出本院不宜正名的論點,本會謹在此綜合各方資料,有以下的回應:
外界反對正名的論點 |
教院正名所持的理據 |
與本地其他綜合型大學相比
教院未有大學質素 |
教院已有大學之實
- 2004年開始獲得自我評審資格,自行頒受大學學位
- 所辦課程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
- 具博士學歷的講師已超過75%,在教育專業上為一支強大的隊伍
- 07/08年將增設博士學位(Doctor of Education),以強化教師專業
- 據調查顯示95%本地學校對本院的畢業生表現,包括教學能力和工作態度表示滿意,足證本院師訓發展己獲教育界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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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評審與大學之名無必然關係 |
- 自評資格為正名大學的首要條件,本港大學如:浸大、城大、嶺大以及理大都在自評資格獲得後1年轉名成大學
- 自評資格肯定教學質素具大學水平,即使與「正名」大學無必然關係,也是大眾合理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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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之名並不重要,
最重要是培訓出良好教師 |
- 正名對提升學生質素未必有幫助,但要清楚 知道,不正名的情況下在華人社區,學院二字的確混淆視聽,對收生容易產生負面影響
- 內地而言,學院的等級明顯比大學低,隨著兩岸學術合作日增,正名可使學院在國內建立更佳師訓形象
- 因欠大學之名,令社會認受性偏低,學院經常受言論壓力干預要與其他大學合併,令教師發展蒙上各種不穩定因素,正名大學可穩定人心
- 將教育學院正名大學可表示政府對整體教育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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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已有太多大學 |
- 高等教育日益普及化,對比上海有50%入讀大學,本港讀大學人口比例只有30%左右,可見本港需要更多大學提升高等教育
- 再以上海為例,人口為本港之2倍,大學就有30多間,是本港的4倍,在知識水平一直提高時,大學教育的需求亦應相應增加
- 香港缺乏一所專門作師資培訓的大學培育教師以優化的中、小、幼教育
- 從樹仁正名大學一事而言可見合資格的大專院校都應獲得局方的肯定,正名以正視聽,保障日後發展更具認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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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訓可在其他大學進行,
無須獨立生存 |
- 法例定明教院為專注師資培育,本港8所大學分工不同,如:港大、中大是綜合型、科大為科技研究型、理大及城大為英式理工應用研究型、浸大、嶺大為博雅教育型,而教院則長於師資培訓型,師訓發展絕對有其獨特性
- 教育是涉及整個香港發展的事業,將中小幼以至大學教育的師資培養統整培訓可令教育工作者更理解教育體制的整體優劣
- 不少著重教育的國家都設師範大學,如:日本的Miyag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南韓的Korea National University of Education以至歐美的Iceland University of Education,可見教育大學在進步社會上有其存在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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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資培訓並無研究,難以生存 |
- 事實上教院不論在國際或本土的教育方面均超卓的研究,如:小班教學、公民教育以至亞太區教育研究等
- 教院重前線的實踐性研究,與中小學及幼稚園進行協作項目,以探求改進教育制度、課程、以至教與學的方法以利整個香港教育發展
- 教育工作應以人為本,不能以論文或研究量化,講師只專注個人研究之時,教學工作質量亦會受影響
- 而且並非學院不作研究,而是根本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無理拒絕資助教院開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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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院正名需合乎社會整體利益發展,
有關方面仍待考究 |
- 教院已多次強調正名無需多花納稅人分毫,因學院已具足大學之條件,唯欠大學之名
- 發展教育實踐性研究可增加前線教師與教育政策改革的磨合,促進優化本地教育
- 大學之名較能吸引有志投身教育的畢業生報讀,收生質素提升亦有效提高準教師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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