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4日
 

劃一學生資助 廢除歧視政策
檢討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香港樹仁大學於2007年1月正名大學,證明了私立院校學術水平與政府資助的八大院校看齊。不過,修讀私立大學和自資課程的大專學生在學生資助政策上仍飽受歧視。現時,香港樹仁大學學生申請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有別於八大院校學生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舊稱「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本著平等教育的原則,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對於現行不公平、且歧視私立院校學生的學生資助政策,深表遺憾及不滿。

  香港樹仁大學及自資課程學生申請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待遇遠遜於其他政府資助大學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者只能獲發助學金(Grant),但卻不可獲發貸款(Loan)。而在06/07學年,就讀政府資助大學的學生則可獲發助學金(Grant)及上限為$34,220.00元的低息貸款(Loan)。不少樹仁大學及自資課程學生為了應付學習開支及生活費,被迫申請年利率逾七厘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而且貸款批出後會隨即計算利息,構成沉重的還款負擔。香港樹仁大學課程的修讀年期為四年,加上下一學年的學費將提高至$49.000.00,畢業時同學已債台高築。

  再者,「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只供政府資助課程的學生申請,而自資課程學生只能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這種不平等的學生資助政策是歧視私立院校及自資課程的學生。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認為,政府有責任對有需要的同學提供助學金及貸款,確保他們不會因財政困難而影響學習機會。政府提供的教育福利必須保障個人的學習空間和權利不受剝奪,更不可因選擇入讀私立大學或自資課程而受到次一等的待遇。專上教育界別檢討第二階段現正展開,我們強烈要求教育統籌局:

  1. 檢討現行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合併「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
  2. 廢除所有歧視私立院校的政策。

發起: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
聯署: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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