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4日
 

學術自由 不容干預
──回應「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報告的公開信

 

  「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下稱調查委員會)於07年6月20日向特首曾蔭權呈交報告,報告指出廉政專員羅范椒芬在任教統局常任秘書長期間,不當干預教院兩名學者的學術自由。而委員會則認為第一項及第三項涉及教統局局長李國章的指控均不成立,並應為該指控「過分敏感和帶有偏見」。香港專上學生聯會認為,學術自由是重要的資產,對於政府一再干預學術自由,我們表達強烈的不滿。

香港學術自由遭長期打壓

  教院事件並非單一由政府明顯干預學術自由的例子,自零零年鍾庭耀事件以來政府並未有放棄干預學術自由,「大學教育關注組」甚至表示當局曾直接干預城大及浸大等大專院校之學術自主,而近期的教院風波更無疑是政府對學術自由而下的挑戰書。李國章強行利用資源「利誘」莫禮時主動提出與中大合併;羅范椒芬則要求莫禮時將批評教育改革有關施政的學者葉建源撤職,這一切均代表著有關當局正積極地向院校施壓,企圖迫令有關人事遵循政府教改的「藍圖」,嚴重地干預學術自由。

學術自由是重要的資產

  學術自由是大學追求學術發展與成就不容或缺的基本條件,亦是推動社會進步與省思的動力。學術自由為研究與教學提供一個良好的基礎,使學術意見與觀念能夠自由的交換,促進學術上的交流、發現並傳播新的知識,其主要的關鍵在於傳授真理,追求真理及發表真理(to teach the truth, to obtain the truth, and to publish the truth)。美國自十七世紀有了大學,就有學術自由的觀念,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並在1940年發表了「學術自由及長聘宣言」,當中的四項重點是保障大學教授教學自由、研究自由、發表研究成果的自由、以及在校外講演的自由(the freedom to teach, research, publish and to speak extra-murally)。羅范椒芬要求解僱對教改發表批評文章的葉建源,並向莫禮時表示希望在教院教職員舉辦的研討會及發表的評論批評教育政策及有關施政表示不滿的人停止發表這些文章及負面評論;李國章在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一次午餐會上表示有關方面已決定把教院與中大「合併」,教院應予合作,否則會被「蹂躪」。這實實在在的例證已充分表現出香港政府對於學術自由的不尊重已去到近乎打壓的階段,所有與政府教育理念有違背的學者會被施壓解僱;不合作的院校則會被削資,我們不難知道,政府對「學術自由」這資產是何等的輕視!

判決有利干預學術自由

  政府成立的調查委員會重點只是調查教院風波某些局部問題,如李國章及羅范椒芬對教院的干預「是否」會構成干預「學術自由」。嚴格來說,這個調查委員會不是去查證李、羅二人是否正在干預學術自由,而是正在為「怎樣才算干擾學術自由」訂立定義,可見的是,以後所有有關學術自由的問題都會以這個委員會的判決作借鏡。我們不難預料,以後政府只須透過官員以間接的方法去要脅院校職員,或是繼續利用削支向其施壓,便可繼續干預學術自由而同時又不會被起訴。明顯地,這個委員會給了政府一條非常清晰的底線去繼續干預學術自由。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對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內容表示極度失望,並認為這對於保障學術自由沒有正面的影響,而在政府層面上,這次判決更是一個可以繼續干預學術自由的準則。我們認為,學術自由是一個不容打壓的價值觀,政府應該擔當起捍衛學術自由的領導者,保障院校及學者的利益,尊重其表達意見的權利。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強烈要求:

  1. 要求李國章及羅范椒芬就干預教院事件公開道歉;
  2. 由立法會立即成立一專責委員會,調查近年香港政府干預學術自由事件,並為以後保障學術自由訂立基本準則;
  3. 要求政府承諾保證不會再有同類事件;並
  4. 尊重教院的自我評審資格,立即為教院正名大學。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發言人:陸軒賢)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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