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政制發展意見書
27-05-2010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回應《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聲明
政府新一份發表的《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建議透過改變二零一二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議席數目及組成成分,希望香港政制注入新的民主成分,並向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席的目標邁進。
奈何,政府沒有正視民意訴求,只上仰人大氣息,在二零零七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的框架下推出有關方案,本會質疑政府公布有關方案根本缺乏改革誠意,無意真正解決現時政治權利不平等之劣況,更有窒礙香港政制發展之嫌,與普選的目標背道而馳。
本會反對是次建議方案,批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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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反對行政長官由小圈子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本會不認同行政長官選舉由小數人決定,行政長官應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政府建議2012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將選舉委員會由800人擴大至1200人;而且將第四個界別(政界)新增的100人,其中的75人由民選區議員互選選出,從而提升民主成分。但由小圈子選舉所產生的行政長官根本缺乏廣泛民意代表性。本會認為政府在擴大民選區議員成分時,同時擴大其餘三個界別委員數目。只是擴大不民主成分的數目,有違達致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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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反對方案中仍然保留功能組別議席。政府在方案中只建議增加5席功能組別議席,並由民選區議員間選出任。不過,本會認為任何功能組別議席皆由少數人投票產生,缺乏民意代表性。加上,分組點票和公司票等不公平的機制只會使政治權利不平等情況延續,根本無助解決現時議會內大部份關乎民生議案都被否決和擱置的劣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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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反對方案中仍然保留區議會委任議席。政府在方案中並沒有回應社會反對保留區議會委任議席的訴求。委任區議員沒有民意基礎,並無須向地區選民問責,卻擁有政治實權。本會認為政府根本是漠視民意,而且縱容地方議會的不民主成分存在。
基於以上各點,本會促請政府正視市民訴求:
1. 促請人大常委會收回有關決定;
2. 落實二零一二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席;
3. 取消選舉委員會,不設篩選機制,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
4. 取消功能組別議席,立法會議席全部直選產生;
5. 全面取消委任區議員議席。
故此,本會呼籲立法會議員否決有關建議方案,強行通過此方案根本無助普選的目標,並呼籲香港市民5.16投票,表達對香港民主的渴求!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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