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六日•雨•今天真的很憤怒
中大 欣舲

  今天打開報紙,看到一群年輕人在《太陽報》的互動場裡發表他們對居港權問題的
看法,感到很憤怒。

  他們都是二十來歲的青年人,有的還在讀書,有的已踏足社會做事。他們的言論,
卻不謀而合地同樣充斥著個人主義和自私的心態。正所謂「人不為己,天諸地滅」,他
們的想法並不可以說是錯;然而他們面對社會公義,寧捨大我而成全小我的態度,實在
令人為之氣結。

  有人說,內地新移民不是男偷,就是女猖;在公司「亂抄」,購東西又不排隊。有
人認定新移民來港要做港人不願做的低薪工作;新移民學生程度差、英文差,永遠不可
能追上自己。更有人要求政府在審批新移民的居港權時設下學歷、經濟條件等「過濾網」:
精英分子不要來,以免與自己爭飯碗;窮的也不要來,以免要香港人養他們。先讓有技
術、有經濟基礎的內地港人來港。其實,問題的解決方法可以有很多個,而每一個的背
後,都可以有不同的理由,然他們背後的理由,卻都顯示了香港人貫常的功利思維模式。

  這些日子,傳媒對新移民的負面報導成風,我們的年輕人似乎深信不疑、照單全收。
眼見領導香港走向未來的這群人,看事情的視域如此狹隘短小,想問題的見解如此隨波
逐流,將個人的利害考慮凌駕於公益以致社會公義之上,心裡不其然產生不祥預感:就
算內地新移民不拖垮香港,香港有朝一日可能被我們自己拖垮。對於新移民的居港權問
題,我們雖不一定要大義凜然地高呼:為了新移民能夠在港居住,即使我們要共同捱苦,
我們也在所不惜。問題並不只表面地停留在對合資格居港之內地人士的同情與同理的境
界,而更在於內地人的居港權問題牽涉到香港的法治前途。有人說:民生比法治重要。
無疑,當大家都沒飯開的時候,我們會不惜犧牲一切,但求自己能活下去,這正是動物
的本能。然而,我們是否就滿足於個人有飯吃、有地方住,其他作為一個人所應擁有的
權利我們都可以放棄?

  內地合資格居港人士應該擁有居港權,這是香港終審法院按照《基本法》賦予他們
的權利,因此,若果我們尊重法治,我們不應該因為現實的種種困難而剝奪他們的這個
權利,否則,香港行的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沒有法治為依歸,我們既有的權利亦隨時
會被斷送。

  我很憤怒,因為我們的年輕人只顧自己,凡事向錢看,視社會公義如無物。有人說:
內地人愛享受,我卻認為香港人更愛享受,這一點,大家對內地香港人居港權問題的反
應便表露無遺。

  令人更憤怒的是,有人更主張政府限制內地新移民在港住滿七年才能在港生兒育女,
以此作為給予居港權的條件。這簡直是剝削人權的做法啊﹗這幾十年來,中國實行節育
制度,其問題有目共睹;現在竟有人想重蹈中國的覆轍,香港不倒退才是奇蹟呢!

  我很憤怒,因為我不甘看著我們「自投羅網」,斷送寶貴的公義和法治,我更不甘
我作為人的權利被犧牲,只為了經濟更好,物質享受更多。我看不起我自己,我看不起
香港人!

  今天真的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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