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分科收費小冊子

  致各大專院校校長公開信
 


有關大專分科收費事宜

敬啟者:

  自去年十月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提出大專分科收費後,引起了各方面不少的討論。本會一直認為大專學費與成本掛鉤扭曲了教育是基本人權與福利的理念,更反對分科收費,指出此舉會造成社會分化。然而經我們多番反對,教統局仍一意孤行,漠視同學意見,以所謂「公平」為包裝推動分科收費政策。在此,本會謹希望各院校校長能清晰表明對分科收費之立場,好讓我們能更理解 貴校長的教育理念,從而深化社會討論。

  我們認為,教育是人權,而政府應讓同學有平等機會就著本身的興趣和能力去追求知識。同學透過不斷學習,吸收知識,提昇個人以至人格的修養。因此,教育並非投資行為,而是政府應有的承擔及責任。政府一方面提出「終身學習」,一方面將這學習的責任擔卻在巿民身上。事實上,現時政府削減法律文憑課程、工商管理碩士課程(MBA)的資助,這些行為只是實行分科收費的第一步。如此下去,只會造就小部份有經濟能力的人享有特權,為中下階層子弟的升學和職業發展帶來障礙,不利於社會階級流動。

  學費與成本或與學科前景掛鉤這所謂更「公平」的做法,亦只是巿場導向下,教育成為了商品的結果。現在的大專教育強調「資源增值」、「成本效益」、「自負盈虧」的運作模式,一方面收窄一些如人文學科的生存空間;一方面吹捧與資訊科技、商業有關的科目,還有「高利率貸款」、「卓越盈利」學科等等的出現。這正正顯示出「以人為本」的教育理想不再,大專院校淪為商業社會裡的人力資源培訓所。

  除了有違教育的基本理念,分科收費無論與成本或學科前景掛鉤,皆無可避免地造成社會分化。因為不同學科有不同的標價,學生在選科的時候便有了經濟上的考慮,擔心畢業後的還款問題與家庭的承擔能力。於是,只有經濟較佳的同學,才能選擇學費較高的科目。同時,因為不同學科標籤了不同的「售價」,變相各學科之間便有了價值高低之分,加劇社會的階級分化及對立。

  我們同時擔心,政府一旦實施分科收費,便會逐步以「用者自付」收回成本或費用。屆時,不同的院校課程、不同的選修科目、不同的設施使用程度均需繳交不同的費用,處處以金錢衡量,大專院校勢將成為富人才有能力享用的地方。

  身為有教育理想的大專院校校長,對於分科收費這關乎教育理念及學生權益的議題必有清晰的立場,不知 貴校長對分科收費有何看法?又是否認同我們所述的觀點?

  本會謹希望 貴校長能以書面回覆公開信,向莘莘學子交代。

  此 致

各大專院校校長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發言人:鄭駿唯 Tel.: 7100 0327)
二零零零年三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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