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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聲明:
撤回資助造就學位貴族化
政府玩弄學生前途於股掌

 


  本會日前從傳媒報導中得知政府有意撤回法律文憑課程的資助。這將會是繼工商管堙碩士課程後成為另一個遭撤回資助的對象。而究其此後理念及原則,也極之不合理,從中,我們更體現不到一個教育的真正理念。

  根據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林李翹如表示,政府撤回部份課程的資助,目的在於節省資源以資助社會有特別需要的培訓範疇。此外,亦透露港府無意在資訊科技及研究生等課程上收回成本,因為這是目前社會所需要的人才,甚至可能會增加撥款,以提供更多研究生學額。而撤回資助乃根據以下三大原則。

(i)     屬於第二個學位,即碩士或博士課程;

(ii)   修讀有關課程對個人增值有幫助;

(iii)  該類課程並非社會特別需要的人才。

  換言之,若建議實行的話,就以香港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提拱的法律文憑為例,學費將會由原先的四萬多元倍增至近九萬元。

  對於此項建議,我們表示強烈反對:

(一)正如大律師公會執委梁家傑所言,難保將來律師只會淪為有錢人的職業。

(二)正修讀該科目的學生,要負擔學費的增幅。

(三)當局訂立的所謂原則造就了對個人增值有幫助的名牌學科。

  對於此項建議,我們作出強烈譴責:

(一)當局以對個人增值有幫助作為評估科目的標準。

(二)政府於欠缺客觀標準的情況下,武斷地評定課程的價值及對該社會等科目的需要。

  最後,我們質疑,若照政府有關邏輯行事,歷史哲學一類固然不及資訊科技般迎合社會潮流,並且不如當局所言般對個人增值及社會有幫助,那我們是否可以完全否定這一類人才於社會上的價值?若有人認為此等科目沒有價值,學生又有沒有修讀的必要?事實上,教育是應該百花齊放,政府決不能以自身的角度及觀點造就大勢,這樣是福是禍?自當反省。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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