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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收費帶來對大學教育的一點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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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魯賢 去年十月,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提出大專院校應實行分科收費,並要求大學教育委員會著手研究。教統局提出分科收費的概念,是基於更「公平」的「用者自付」原則,以及平衡投資與回報的心態。在分科收費的概念下,不同的科目可因應學科成本的高低收取不同的學費,更甚者,學生畢業後的賺錢能力也會成為計算學費的考慮因素,原因是某些學科的學生出路好,可以賺取的薪酬較高,那其承擔學費的比例亦應相對提高。 驟耳聽來,分科收費似乎真的很公平,教統局首席助理局長李美嫦在出席學聯舉辦的論壇時便曾經指出,「牛扒麵的成本比魚蛋麵昂貴,吃牛扒麵的人自然要多付錢。」於是,順理成章,科目成本高,同學便應多負擔一些,否則,豈非對那些修讀低成本科目的同學不公平﹖ 這實在是把教育看成是個人的投資:提供教育,是符合市場的需要;接受教育,是讓個人有更高的市場價值。這已成為理所當然的邏輯推論,市場經濟已成為了社會上的「終極道德」。因此,讀文學院的學生實在「不值」繳交與醫學院的學生相等的學費,因為他們沒有那樣多的市場價值。 在這種邏輯之下,大學越來越像一所人力資源培訓所,所強調的,每每是所謂「資源增值」、「成本效益」、「自負盈虧」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自言鼓勵「終身學習」,但同一時間卻將這學習的負擔推卻在市民身上,以「用者自付」大於一切的心態去辦教育。就正如政府最近建議削減法律文憑課程(PCLL)與工商管理碩士課程(MBA)的資助,還有「卓越盈利學科」與「負債學系」的出現,皆顯示「完人教育」的理想不再,知識成為了短視地用來促進經濟效益的工具。 然而,請容許我們反思教育的意義。 教育不像吃麵,追求知識更非選擇食物。學術價值不應有高低之分,要學費與成本掛鉤,豈非在學術之上扣銀碼?因此,將「用者自付」的原則應用於教育之上,就正如把教育視為商品,要同學在選科的時候像去餐廳吃麵一樣,捧著餐牌衡量價格而作決定。 理想的教育,是讓同學享有平等的機會,就著本身的興趣與能力去追求知識,透過不斷學習與實踐,提昇個人的人格及修養,以至回饋社會,推動社會發展。同學不應因個別的經濟考慮而影響了他們盡展所長的機會。教育更加是人民的福利與基本權利,因此,政府應有責任與承擔,確保同學能有平等的機會接受教育。「分科收費」的實施,只會阻礙了教育理想的實踐,將教育商品化,完全違背「以人為本」的精神。 「分科收費」同時亦帶來了很多實質的問題。因為不同的學科會收取不同的學費,學生在選科的時候便有了經濟上的考慮,擔心畢業後的還款問題與家庭的承擔能力。這樣會直接扼殺了有經濟困難的學生按其能力興趣選科的機會,造成實質不公平,不利於社會階級的流動。再者,這所謂「公平」的原則一旦成立,以後不同的院校課程、不同的選修科目,以至使用設施的不同程度均需繳交不同費用,這將會令教育商品化的問題更趨惡化。 從「分科收費」可以看出,大學教育越來越信奉市場價值的一套邏輯。假使分科收費真的實施,這將會是逐步徹底打破教育理想的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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