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分科收費小冊子

 

分科收費背後

 

林月

  香港政府近日積極提倡大學應實行分科收費政策,並稱分科收費能達至更公平合理的社會資源分配。然而,經過仔細分析後,我們可發現政府的政策背後其實有其深層的理念,那可以是一種對教育以至整個社會運作的意識形態,而這套意識形態的推行,可能關係對香港社會的未來走向。我們也會嘗試以此角度,分析政府這個統治哲學的實行,對未來香港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

政府的理念

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於去年十月開始有意於二○○一學年開始實行大學分科收費政策。他稱自己肯定「大學學費與成本掛鉤」的大原則,並質疑現時所有大學生繳交相同學費是否公平,況且英美等地都是按不同學科收費,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應根據公平原則,釐定學費金額。有關當局也批評現行「一刀切」的收費方法不公允,並認為實行成本掛鉤時,必須小心考慮各個學系的成本及回報率,是否都成正比。

政府亦指出,有關政策必須符合三項原則:一、政府對大學的資助將不會減少,整體資助仍維持在百分之八十二;二、由於現時大學學費大部分均由政府資助,所以不可能全部收回成本;三、在考慮分學科收費時,學費與學費之間,不能出現超過兩成至兩成半的差距。政府再三解釋,分科收費是考慮到公平原則,現時學生不論學科成本多少均劃一收費並不合理,但家境有困難的同學仍可申請貸款或免息貸款,毋須擔心學生會因此而加重負擔。

首席助理教統局局長李美嫦於二月透露,除了按學科成本來考慮收費外,也會考慮學生畢業後的賺錢能力。她以商科和醫科為例,指出畢業生的職業與其本科關連較大,收入不低;而法學生學費成本雖然不算高,但律師的收入並不低,某些學科的學生出路好,可以賺取的薪酬較高,則其承擔學費的比例亦應相對提高。

理念背後

教育政策的改變不是新鮮事。隨著政府於九十年代初聲稱推行大學教育「普及化」以後,教育政策便開始了一連串的變革:學費須與成本掛鉤、學費須於五年內增至成本一成八、以「資源增值」的理由削減大學開支一成、教職員以合約制聘請等。此外,政府提出了分科收費以後,接著再提出「法律文憑課程自負盈虧」、減縮「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津貼」、推行「學券制」等。由此可見,政府提出改變大學學科收費方式,我們並不能僅僅視之為個別及孤立的政策改動。

在一連串的政策改動以前,政府視教育開支為社會當然開支的一部份,動用公共資源培育人才為求社會公眾利益。學生繳交的學費,也被視為象徵式的承擔納稅人負擔,而非和政府的教育成本有直接關係。然而,隨著一連串的政策更動,大學教育也由公眾承擔、大學生平等地接受社會教育逐步被定位為一種學生的個人投資,接受教育成為一種為個人「資源增值」的消費商品。學費與成本掛鉤後大幅增加,數額遠超一般基層家庭能負擔的水平;學費也不再獨立於學科成本,知識傳遞由平等互補,轉向為加入考慮將來該門知識能提供學生的賺錢能力,以及該門知識在商業社會中的「成本效益」。

一九九四年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業貿易總協定」提出教育要「市場化、自由化、私營化」。在全球化的趨勢下,香港政府明顯是順應這一要求,把大學教育的運作全交給消費者,把大學和學生看成是買賣關係,認為教育(甚至一切社會活動)可透過市場化、引進競爭而自我完善,讓學生在「教育市場」中自由選擇,提高自己「競爭力」,再貢獻香港經濟發展。

從以上的論述,我們可以得知,政府有意徹底改變辦教育的理念。新的分科收費方式只是在新的意識形態下的一個小政策,其中一個目的是把以往學生純由本身興趣、能力或理想前途的選科行為,推向為一種學生須考慮本身經濟背景,然後按不同科目的「賺錢能力」和「成本效益」,決定自己用何種「科目知識」於商業社會中提高競爭力。

社會後果

政府提出分科收費是其中一理由是參考外國經驗。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在不久的將來,政府將學習澳洲新西蘭等「教育市場化」最成功的國家,各院校按支出成本收學費、逐科收費、逐項使用設施收費等政策將陸續出現。另一方面,政府雖稱可以大學資助及貸款方式協助貧困學生,但現時香港的大學資助及貸款審批標準和結果的不合理、利息之高、限制之嚴,早已為大眾所詬病;更重要的是,即使資助政策完善,我們也容易理解部份學生將因家庭經濟環境、減少畢業後還款額等考慮,列入選科因素之列,屆時學生將不能只自己興趣和能力選科,結果自然是富人可隨意選科,窮人則將貨就價,長遠來遠,此舉更會減低社會階級流動性,減低社會整合的速度,加劇社會貧富懸殊,引出進一步的社會不平等。

  而分科收費背後那種教育應「市場化、自由化、私營化」理念的貫徹,我們可以想像到將來公立大學只是富人的樂園,學生互助扶持學習不再,只會隨著政府追逐短期經濟利益的原則,在失去人性的「自由市場」中掙扎求存。當然,無可否認,大學教育被定位為個人投資行為後,教育政策勢必更能促進經濟發展。政府可以用最低的成本及公眾資源,為各企業提供大量「賺取利潤能力極高」的學生,直接增加香港「國民生產總值」,協助香港經濟增長。問題只是,當大專教育的目標被如此定位、當學生被迫成為謀利的工具後,實在令人懷疑,我們的社會之所以存在,究竟是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和追求,還是僅僅成為方便壓迫和剝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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